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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二里头遗址是如何冒充为夏都夏文化的?矮子里面拔将军!

2023-04-20 10:16分类: 河南历史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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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辉)探寻中华文明源头、破解夏王朝历史、追寻中华民族文化历史渊源,最重要的立足点是确立华夏民族夏王朝夏文化的原始诞生地与文化传承地!为了实现这一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国家启动了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夏文化研究工程,开展了国家重点科研考古工程攻关项目。

  早在上世纪初,随着殷墟甲骨文的发现与殷墟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国夏商周三代王朝历史中的商王朝得到考古证实,中国考古学的先驱者就开始了通过现代考古学研究与历史学研究,探寻破解中华文明发展的科学方法与科学途径。在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史上,古史辨运动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古史辨派的代表人物顾颉刚提出疑古的“古史层累说”,胡适先生提出了“东周以上无信史”的观点后,在殷墟遗址考古取得丰硕成果的情况下,为了走出疑古,重建古史,中国学界开始了通过考古实证探寻夏王朝夏文化的历程。

  早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一代又一代考古工作者孜孜不倦地追迹夏代。1926年,李济赴山西夏县的调查和西阴村发掘,即是为了寻找夏的遗迹。西阴村的发掘虽未发掘到夏的遗存,但却发现了以彩陶为特征的仰韶文化。1931年,徐中舒最早提出仰韶文化为夏文化,这是考古学者最早用考古实物探讨夏文化。

  20世纪40年代,范文澜提出龙山文化为夏文化。龙山文化典型器物是黑陶,夏文化尚黑,联系在一起就认为龙山文化是夏文化。1953年,韩维周等人发掘登封玉村下层文化遗存,他认为其是一种与郑州二里冈文化、安阳殷墟文化性质不同的“文化系统”。1956-1958年,在郑州洛达庙、洛阳东干沟等地屡有类似发现,曾出现“洛达庙类型文化”、“东干沟文化”的命名,这些都为夏文化的发现奠定了基础。

  1959年,徐旭生踏查夏墟,发现、发掘了偃师二里头遗址。1962年之后,夏鼐先生提出“二里头文化”的命名。之后,经历数十年的考古工作,二里头文化是一特色鲜明、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已完全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

  1977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登封告成镇召开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对夏文化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何种遗存是夏文化形成四种不同认识:第一、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商文化;第二、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和河南龙山文化是夏文化;第三、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是夏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不是夏文化;第四、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是夏文化,四期是商文化。时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先生与会并作了总结讲话。关于夏文化问题,夏鼐认为:“首先应假定我们探讨过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其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有人以为仰韶文化也是夏民族的文化,纵使能证明仰韶文化是夏王朝祖先的文化,那只能算是‘先夏文化’,不能算是夏文化。夏王朝时代其他民族的文化也不能称为夏文化,不仅内蒙古、新疆等边区夏王朝时代少数民族的文化不能称为夏文化,如果商民族、周民族在夏王朝时代与夏民族不是一个民族,那也只能称‘先商文化’、‘先周文化’,而不能称为夏文化。”上述四种观点他认为“都有说不通的地方”。此次会议被人誉为国内第一次夏文化讨论会。

  1983年偃师商城的发现,及1996-2000年实施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掀起了夏文化探索的三次高潮。

  2020年,国家文物局推进“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项目”,夏文化研究又进入一个新的高潮。有学者认为,截至目前对夏文化探索的主要成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现确认与夏文化遗存关系密切的河南龙山文化、新砦期遗存和二里头文化,建立起夏文化遗存的框架体系。二里头文化或二里头主体是夏文化,这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二是夏都的认定。二里头遗址重大发现接连不断,该遗址规模之大、规格之高、遗存之丰富均为同期文化遗存中罕见,学术界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夏代中晚期都邑,比它更早的新密新砦、禹州瓦店以及登封王城岗,则与夏代早期都邑有密切关系。三是与夏文化同期的其他族群、方国文化的发现确认,为研究夏的存在提供了重要佐证。四是结合文献和考古发现,夏代历史得到了印证。

  具体表现在七个方面:1、二里岗文化与郑州商城的发现,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的考古发现,为文献所在“殷革夏命”、夏商王朝更替提供了实证。2、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现,与文献记载夏兴于嵩山、禹都阳城的记载相符。3、二里头文化的发现及其中心区域的确认,与文献所载伊洛地区为夏王朝中心相一致。4、二里头都邑遗址的发现,为夏都斟鄩在“河南”(洛阳)的记载提供了重要实证。5、主要分布于嵩山南麓的王湾三期文化煤山类型和新砦期遗存,与文献所载夏代早期主要活动于嵩山南麓地区相合。6、二里头文化、岳石文化、下七垣文化的分布范围,为文献所载“夷夏东西”、“商东夏西”完全相符合。7、王湾三期文化的南下扩展现象,与文献“禹征三苗”相一致。

  考古学家邹衡自己对二里头文化研究方面的贡献时说,“当我首次提出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时,考古学界都不甚理解,因而赞同者甚少,无论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都纷纷反对我的意见,文章不下百十来篇!国外的学者竟无一人赞同”,“因为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是同时兴建的,两者都晚于二里头文化,于是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之说便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赞同。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全国性会议,才基本上肯定了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

  但是,关于邹衡所标榜的“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之说便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赞同”的说法,考古学家陈淳却表达了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是目前考古学者并没有充分消化考古材料,利用所含的信息潜力来破解这个问题,而仅仅局限于比较出土文物的异同来界定夏文化的内涵,并坚信不疑地用考古资料来印证文献”。“在1977年11月的“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上,夏鼐给夏文化下了一个定义,即考古学上的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应当指出,以器物定义的考古学文化不一定能对应一个民族群体,而一个王朝或一个国家也可能融合了不同的民族群体。由于民族身份很难从考古学上来分辨,于是直观的器物类型便成为分辨夏文化的主要标准。根据目前的论证方式,我国学者大致是这样来进行推理的:二里头文化→夏文化→夏民族→一批有特色的器物分布→夏国→夏国的疆域。”

  “夏商周断代工程不仅确信夏的存在,而且列出了夏代各王的世系表。坚持这一论断的学者以四条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1)豫西和晋南是周代文献中提到的夏人活动区域,其中二里头文化最有可能是夏文化的代表;(2)二里头发现了宫殿遗迹,表明国家的存在;(3)14C测年结果证明二里头在夏的纪年内;(4)既然司马迁所记载的商朝被证明为信史,那么夏的存在也应该是可信的。但是在持不同意见的中外学者看来,这些理由显然是不够令人信服的,这项研究不应该预设夏的存在,而应该证明它存在。”

  显而易见,持续开展二十多年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新推进的“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项目”工程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考古实证证明夏王朝存在的具体地理位置与具体遗址、遗迹、遗存。而不是通过考古学者的攀附,将中国夏王朝夏文化的历史牵强附会在一个所发现的特定时期内的考古遗址上。将“夏文化”的帽子戴在二里头考古遗址的头上,可以说是当前考古学者最热衷的事情,是他们的主要研究工作,并乐此不彼。至于中华文明探源及夏文化研究的本质,没多少人关心。“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赞同”,三人成虎,是最简单、最轻松的事情。只是这些“绝大多数学者”有多少人是趋炎附会,丧失独立思考精神,只是在圈子里混饭吃?客观真理,是不需要“绝大多数学者赞同”来进行备注,只需要客观事实。

  河南洛阳二里头遗址,只是冠以“二里头文化”显得不伦不类,戴上“二里头夏文化”的桂冠也彰显不出二里头遗址的高大上,必须坐上“二里头夏都”的宝座,才能有利可图。于是,在国家文物局批复“不建议使用夏都”的情况下,河南洛阳还是以其惯用伎俩,在新建的二里头博物馆命名中,以“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偷梁换柱的方式,堂而皇之地将独一无二的中国夏王朝的“夏都”先占为己有。只有抢占了“夏都”,才能先入为主地抢占“夏文化”,并夺取学术资源与舆论导向。“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通过“遗址博物馆”→“二里头博物馆”→“二里头遗址”→“夏都遗址”等等不断的概念变换,结合每年在“夏都遗址”博物馆内召开的各种学术会议,最终实现“二里头夏都”的终极愿望。

  因为对夏文化的考古学探索,是通过“夏都法”和“夏墟法”两种方法来实现的,落实“二里头夏都”是重要的一步。

  北京大学考古学者孙庆伟,对此有过论述:“夏墟法”的倡导者是徐旭生,在1959年开展“夏墟”调查之前,他早已设定了自己的研究逻辑,即“从它活动范围以内去研究夏文化有什么样的相同的或相类的特征,再到离它活动中心较远的地方看看这些地方的文化同前一种有什么样的差异。用文化间的同异来作比较,就渐渐地可以找出来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的特点”。六十年来,“夏都法”在夏文化探索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除了禹都阳城说,其他诸如陶寺遗址尧都说、瓦店遗址阳翟说、新砦遗址钧台说、二里头遗址斟寻说,以及二里头或偃师商城西亳说,在本质上都是这一思路的产物。学者们偏爱“夏都法”,固然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更在于潜意识中希望能够找到一处“殷墟”般的“夏墟”,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夏文化问题。

  将二里头遗址定义为“夏都”,不仅有利于河南洛阳二里头的地方利益,而且可以为中国考古学界减少很多头疼的夏王朝历史,“一劳永逸地解决夏文化问题”,彰显二十多年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考古成果,皆大欢喜。于是,1959年徐旭生为寻找“夏墟”而发现的二里头遗址,徐旭生认为的商文化遗址,在经过六十多年的考古发掘与考古研究后,从商文化遗址、前夏后商遗址、夏文化遗址的考古研究成果运作后,成为了中国夏王朝的“夏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夏文化问题。

  但是,作为担任二里头考古遗址的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的考古队长,许宏对二里头遗址的朝代或族属明确表达观点:“你让我说它(二里头)肯定就是夏,有违我作为一个学者的科学理念和底线!”。可能,二里头遗址的考古队长许宏是不属于邹衡所说的“绝大多数学者赞同”之一。在没有任何考古证据证明二里头遗址的“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属性的情况下,在夏王朝时期万国林立的情况下,无法确立夏王朝疆域的情况下,无法排除二里头遗址的非夏氏族地域文化的情况下,中国考古界所持有的“二里头夏文化”及“二里头夏都”都是一种可能性,而非唯一对应性观点。矮子里面拔将军,绝非是中国考古界的科学理念。

  长期担任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首席专家的王巍会长,经过二十年的辛勤研究,面对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掘成果,结合全国其他重点考古遗址的考古成果,最终只能以改变人类文明进入文明社会的新标准“城市、阶级、王权和国家”,为二里头考古遗址成为中国夏王朝夏文化“名正言顺”的“夏都”铺平道路。因为二里头考古遗址显示有“城市”道路、包含有“阶级”差别、可能有“王权”标志、也许是一个地方诸侯的诸多考古现象。只是二里头遗址发现的这些考古现象,与夏文化、夏王朝、夏都具有唯一对应性吗?

  中国的夏王朝、夏民族、夏文化,是一个特定族属、特定疆域、特定氏族文化的历史概念,不是夏王朝时期的各处文化都是夏文化。二里头遗址只是有部分时期年代进入了夏王朝时期的年代,不能保证二里头遗址属于其他非夏氏族的遗存。在现有的二里头遗址的考古成果下,“二里头夏文化”与“二里头夏都”的相关观点,都是一种对中国“夏文化”的不尊重。众口一词地将二里头遗址的物质遗存冒充为“夏文化”“夏都”,中国夏王朝的历史与文化,又如何才能得以根本解决?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作者: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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